12月4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大家表示,通过集体学习,更进一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宪法确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由宪法赋予。
作为人大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宪法,把吃透宪法精神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晋州市人大 董跃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