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滦南法院胡各庄法庭通过互联网法庭远程视频技术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企业合伙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因常年在外做生意,无法按期到庭参加诉讼,滦南法院本着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出发,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让远在外地的王某远程参加了本次庭审。
审理过程中,屏幕画面清晰,声音传输顺利流畅,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辩观点,行使了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申请庭外调解。
该案是滦南法院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运用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同时也是以办案信息化助推司法为民的又一创新举措,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升了审判效率,实现了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是滦南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下一步,滦南法院将继续推进互联网法庭庭审模式,拓宽案件适用范围,加大互联网法庭使用率,让科技助力审判,用信息化技术打通服务群众诉讼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