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
11月13日,一起因火灾引发的涉及近70户村民的矛盾纠纷,在高邑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短短6天时间努力下,终于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9年6月9日13时53分,赵某驾驶与李某、籍某三人合伙购买的小麦收割机,在西驿头村籍某某家麦地作业时,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致使该县西驿头村以东及东驿头村共计69户村民的325亩小麦全部烧毁。多次协商无果,69名村民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他们的损失,损失价值25万多元。案件涉及群众众多,关乎民生生计。该院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责成诉调团队张书卿带头调解此案。办案干警一方面加班加点整理卷宗、统计数据;一方面与原告以及三名被告反复沟通协调,讲清情理、讲清道理、讲清法理。在办案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村民均认识到,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唯一途径,调解和解才是得到法理上的公平正义、维系情理上的邻里和谐的最佳途径。最终该案仅用短短6天时间调解成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诉调对接中心是高邑县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一个缩影,该案的成功调解,标志着高邑县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初现成效。今年9月,代院长张静刚刚到任,就明确了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工作中心,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促进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诉前调解”增强多元解纷辐射力。为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该县法院特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分别设置专业调解组、送达组、诉前鉴定组、内勤组等。每组由退休返聘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书记员3人组成。立案庭在受理民商事案件之前,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将案件先行分流,交诉调对接中心,录入“诉前调”字号系统。中心负责召集、组织、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经立案庭审查,予以司法确认或制作民事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完成初步的法律文书送达任务后,办理立案手续移交审判庭。诉调对接中心成立短短两个月,成功调解72件案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2件、调解撤诉70件,在化解矛盾中发挥了大作用。
“一乡一庭”融入全域解纷服务网。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2019年9月以来,该县法院在两乡三镇分别设立5个“一乡一庭”,分别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并接通政法专网、互联网,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同时,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对接,积极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细胞”,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解纷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无讼创建”防范矛盾于未然。为更好的发挥法律对社会关系的修复作用,2019年9月以来,该院通过大量的调研走访,提出了创建“无讼乡村”的工作思路。该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指导基层组织把握相关法律和政策,完善自治章程、村民公约。同时,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使社情民意在基层得到疏导,管理漏洞在源头得到堵塞,矛盾纠纷在萌芽得到化解,最大限度消除矛盾、预防纠纷、化解讼争,逐步形成少讼、化讼、止讼,乃至在广泛区域实现“无讼”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