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患者安全使用中药汤剂
河北全流程管理中药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用药
河北日报讯(记者张淑会)日前,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对中药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用药,实施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安全使用中药汤剂。
通知指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落实法定代表人中药饮片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从事饮片管理的人员要求,对医院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与临方炮制、煎煮等相关环节进行“回头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质量安全。药师要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所有处方和用药医嘱经审核合格后调配发放;执行用药医嘱的护士等医务人员要认真进行核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保给药的时间、途径、剂量等准确无误。
落实医师首诊负责制。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对相关人员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要遵循中医辨证规律,结合当地环境气候特点,进行辨证处方,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确保正确使用中药汤剂。
落实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按照“可疑就报”原则,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档案,对不良反应多、安全隐患突出的药品要及时依法依规清退出涉疫用药目录。同时要认真统计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医疗机构发现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后,在按规定上报的同时,应立即暂停使用并积极救治患者。
落实用药安全监管责任。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临床使用中药饮片相关规范、指南、标准等及时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将用药安全内容纳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充分运用合理用药考核、质控目标管理、处方合理性抽查等工作的评价结果,将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