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工作的一条主线。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是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承德县人大常委会从小处着眼,从基层做起,从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着手,坚定不移地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要重点抓好四个延伸。
一、在监督理念上向创新深化延伸。创新是常委会打开监督工作新局面,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和途径。承德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总要求,研究法律的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思路,特别要做到“法律精神具体化”,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制定、建立保证法律实施相应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具体制度,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不断实践,总结完善,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保证监督权力的有效行使。承德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审议票决制等各项制度,不断提质增效。
二、在监督内容上提高针对性延伸。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在一个时期、一个区域面面俱到地逐一开展监督是不现实的。承德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在“少、精、深”上下功夫,在提高针对性上下功夫,做到有的放矢,富有成效。提高针对性:一要合拍搭调、适时对路。紧紧围绕县委战略布置,注重对重点项目,社会保障、教育事业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与县委的决策,工作重心和谐共振,站位高远,顾全大局。二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承德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关系事关发展的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做到关心“热点”、督促“难点”、关注“焦点”。三要体现民意。围绕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开展监督。
三、在监督过程上要向连续性上延伸。尤其是对于本区域具有全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影响本区域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牵涉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不是一次视察、检查就能够解决问题的,需要多次监督,连续监督,持之以恒地监督,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增强连续性:一要精于谋划。制定任期内大事要事连续监督方案,分解任务,落实项目。二要善于反复。反反复的过程变成发现问题的过程,筛选问题的过程,督导问题解决落实的过程。三要严于督办。做到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
四、在监督主体上向普通代表延伸。在发挥主体监督作用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政渠道畅通,议政制度完善,作用发挥较好。相比之下,普通代表发挥作用制度化、经常化不够,解决这个问题,承德县人大常委会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完善组织形式。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所在区域、或者引导人大代表自行行业、专业组成专门或临时代表小组,选好小组长,建立活动制度,开展学习、讨论、视察、调查等活动。在全县23个乡镇都建立了代表之家活动室,定期开展活动,提高了活动质量。二是畅通联系方式。要建立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制度,固定人数,固定联系。三是拓展履职途径。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依法接受代表监督。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四是提高代表素质。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加强培训,通过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这个平台,开设了承德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看懂议透上下功夫,使代表成为参政议政的行家里手。 (范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