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优化司法效能,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7月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瑞良一行到滦南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雪刚、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兆宾、滦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洪学智、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及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中,宋瑞良专委一行实地查看了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的胡各庄人民法庭、胡各庄镇综治中心和“胡各庄人民法庭李志刚调解室”,详细了解法庭建设相关情况,听取了法庭工作汇报。座谈中,宋瑞良专委一行观看了滦南法院工作宣传片,听取了滦南法院工作汇报,与调解协会代表、调解员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继续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给出了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宋瑞良专委指出,一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优势,坚持“三个便于”原则,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二要严格按照人民法庭建设各项要求推进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复制。三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李志刚调解室”的成功经验,积极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推动非诉矛盾纠纷化解。四要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好涉农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五要充分运用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李柳青表示,滦南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人民法庭“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提升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和非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造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真正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