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拉开了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第一项执法检查的帷幕。
作为河北省农业大市,唐山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致力于打造产业强、农民富、乡村美的乡村振兴“国家样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洁指出,“我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首秀聚焦乡村振兴,意义重大。要全力以赴,为全市打造乡村振兴‘国家样板’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对于本次执法检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谋划伊始,就确定了“四新”定位。一是积极营造乡村发展新氛围,让政府执法、干部尊法、群众懂法;二是督促落实乡村发展新政策,让各级政府把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三是认真解决制约乡村发展新问题,集中力量打通制约乡村振兴的难点堵点;四是全面总结乡村发展新经验,收集整理乡村发展典型做法、成功案例,总结提炼出新经验加以推广。
为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执法检查组做足功课,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专业性。检查组成员由综合素质高、专业知识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农委委员组成,特别是从常委会咨询专家库中遴选了“三农”方面的专家,确保了检查组成员的专业性。二是突出针对性。《乡村振兴促进法》共10章74款,执法检查组紧密结合全市重点工作,从基层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建议中搜集线索,最终确定了制定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等6方面21项检查内容,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突出实效性。既检查法律的全面,又有重点和主攻方向,通过“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既看“门前”“脸面”,也看“盲区”“死角”,群众反映好的工作要看,群众意见大的方面要查;征求意见时,既“面对面”也“背靠背”,既听领导讲也听群众说,确保得到的信息更全面、更客观;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督办代表建议,将民意、关注度转化为检查力度,让执法检查成效成为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要成果;既坚持问题导向,理直气壮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又充分理解政府承担的繁重责任,善意提出不足,真心帮助改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本次执法检查共分4个阶段12个步骤。“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贵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