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方法路径,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广度深度,并把听取民意、汇聚民智、改善民生、解决民盼贯彻于监督工作全过程,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有效发挥人民监督的力量。
一是监督项目由人民决定。常委会在确定监督议题时,坚持多渠道全方位收集监督议题,一方面注重从代表建议中收集,将代表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列为监督议题,不断提高人大监督议题选择的民主性、针对性。另一方面,注重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媒体网络重点报道等渠道收集监督议题,充分利用县级融媒体,通过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征集意见的方式,全方位听取各方群众对监督事项的意见建议。同时扎实做好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近年来,县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初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重点进行跟踪监督。
二是监督过程请人民参与。常委会始终坚持开门监督,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监督事项的意见建议。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的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就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调研报告征求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相关专委及时收集整理吸纳有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报告、相关事项提供更具民意的参考依据。近年来,常委会紧盯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对国有资产管理、农村安全饮水、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正司法等多个民生事项开展重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重点领域视察调研,紧盯事关长远和代表建议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每年选择重点监督议题开展专题询问,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收到良好效果。2021年以来,常委会相关工委先后召开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座谈活动20次,收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意见建议200余条。注重创新监督方式,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监督结果由人民评判。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在开展满意度测评、政府组成部门评议等活动中,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外,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加强过程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人代会上由全体代表对实施情况进行审议讨论,政府及有关建设责任单位及时办理和答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