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协作办理的一例支持现役军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案,由藁城区法院依法受理。
孙女士是解放军某部一名现役军人的母亲。自2021年5月至11月,孙女士受雇于苏某在某仓库打工;2021年12月5日,苏某又安排孙女士到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的某物流中心打包平台继续打工至2021年12月25日。按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按工作量进行日结。但苏某一直拖欠孙女士劳务报酬1.1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虽经劳动监察部门协调、督促,孙女士的劳务报酬仍被拖欠。孙女士决定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由于自身法律知识匮乏、提起诉讼困难,因此向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军地检察机关接到孙女士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该案属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案范围。但军地协作办理民事检察案件应当如何办理、流程如何进行,没有模板可供参考。藁城区检察院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在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全程指导下,军地检察机关对案情进行分析,就案件定性、被告主体资格、管辖权、证据的三性等案件细节先后两次进行面对面交流,并就程序问题与法院进行了沟通。办案中,军地检察机关为孙女士提供了法律咨询,并引导、协助其收集证据,协助其撰写民事诉状等诉讼材料。6月15日,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藁城区检察院联合作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孙女士向藁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月16日,法院经依法审查后,决定受理本案。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一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民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此案的成功办理,也为军地检察机关全面、深入、高效开展民事检察协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