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法治时空

醉驾成“罪驾”——曹妃甸法院当庭宣判危险驾驶罪案件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2-5-26 10:45:13

  近日,曹妃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为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基本案情

  三个月前的某一天,被告人甲约上三五好友,在朋友家中小聚,期间喝下数瓶啤酒。当日23时许,甲与好友告别,准备自行开车回家并夸下海口:“我的酒量好着呢,这几瓶啤酒才到哪,再说了我都拿驾驶证多少年了,没出过啥事,也算是老司机。”说罢,便驾车离开。

  当日,曹妃甸区公安局设卡夜查酒驾,在对路过的机动车辆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甲有酒驾嫌疑。经呼气酒精测试,甲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检验结果超过80mg/100ml。侦查人员立即带其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甲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9mg/100ml。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归案后,被告人甲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

  综上,曹妃甸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甲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饮酒驾驶不等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经酒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应当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与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为依据。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结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驾车危害大!广大驾驶员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驾驶,安全回家,对自己、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责编:陶影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查验系统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