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检察院联合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办公厅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带队到省政协同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朱政学等座谈,研究共同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
意见指出,要运用协商、参与、合作等各种方式开展公益保护协同监督。要坚持依宪依规、职责法定、互联互通、共同协商的原则,着眼监督领域,把握监督重点,聚焦监督难点,覆盖监督盲点,整合监督资源,促进监督体系更加完备、监督网络更加立体。要加强监督配合,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推动形成协同监督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省公益保护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
意见明确,公益保护协同监督的领域主要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安全、网络平台监管、互联网侵害公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领域,推进解决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普遍性问题。
下一步,双方将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会商机制、问题线索共享机制、问题线索转化机制、政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公益保护整改落实效果协同评估机制、检察机关参与政协协商监督机制、协同监督落实情况反馈机制等一系列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双方的协作沟通,共同推进公益保护,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