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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民心 巩固脱贫促振兴

——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马丽宽  2022-3-21 16:07:12

  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更好融入、服务、保障国家乡村振兴大局,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乡村振兴局以“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为主题联合发布10个典型案例,其中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河北安某小等21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

受害人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据了解,此次联合发布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突出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依托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的救助协作机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积极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进行综合帮扶的特点。从救助线索来源看,既有乡村振兴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也有检察机关、乡村振兴部门联合排查发现的救助线索。从救助所处的检察环节看,既有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也有在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中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司法救助不包揽被救助人的全部困难,不能替代社会救助,要解决被救助人今后长远生活问题,还需要通过社会救助机制和其自身努力发挥作用。”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对于当事人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者实施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相关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社会救助,做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同时,坚持救助帮扶和‘志智双扶’相结合,充分调动被救助人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司法救助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基本案情:

  困难群众被骗生活“雪上加霜”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郑某某多次冒充民政局、扶贫办工作人员,对河北省赞皇县多个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以办理五保、低保手续、残疾证、危房改造等名义,先后骗取21名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共计12.9万元,诈骗所得全部用于日常吃喝玩乐。

  2018年10月30日,赞皇县公安局对郑某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17日,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7日,赞皇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万元。

检察干警了解案件详情

  据悉,郑某某诈骗案21名被害人均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群众,五保户13人,低保户2人,其他低收入人口6人,并且其中20名是60岁以上老人,主要依靠低保金、五保金以及政府救济生活,每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是主要生活来源,生活原本就困难,被诈骗后更是雪上加霜,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有的被害人连取暖煤也舍不得买;而被告人郑某某无正当职业,诈骗的赃款挥霍殆尽,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救助过程:

  解燃眉之急更除后顾之忧

  2021年9月,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陆续接待安某小等多名群众来访,询问关于郑某某诈骗案的赃款追缴情况。针对该案涉及被害人多、被害人家庭情况特殊的问题,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向院领导做了详细汇报,通过调阅相关卷宗,并与郑某某诈骗案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了解到自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郑某某多次冒充民政局、扶贫办工作人员,先后骗取21名老人约12.9万元,赃款挥霍殆尽,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郑某某诈骗案被害人众多,家庭生活都十分困难,我院决定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民警介绍说,该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小组,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核实,该21名被害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按程序进行救助。“安某小等人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安某小等21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合计7.68万元。”

干警登门发放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审批到位后,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及时登门,将司法救助金送到行动不便的老人手中。“这是政府给我的救命钱,要不是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的好,我的生活困难不会这么快得到解决,太谢谢你们了,谢谢党和政府。”“说实话我没有想到被骗的损失还能挽回来,更没有想到检察院的检察官会这么快亲自把司法救助款送到我手里,太感谢你们了,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对我们老百姓真是太好了。”安某小、巩某娃等老人激动地向检察干警连连道谢。

  以法治之力,聚百姓之心。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为确保救助长效,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将21名被救助人家庭困难情况、司法救助情况书面通报县乡村振兴局。

  赞皇县乡村振兴局经认真研究,决定开展针对性帮扶。一是对被救助人发放扶贫贷款,补贴贷款利息;二是在兴办产业实体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三是与被救助人所在乡(镇)村联系,将被救助人纳入扶贫产业救助范围,定期分红;四是对被救助人开展扶志与扶智培训,对有劳动能力的进行厨师技能、养殖、种植、加工等行业培训,扶持被救助人积极就业。

  随后,赞皇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救助回访。21名被救助人中,有的已享受当地产业扶贫政策,年均增收2000元左右;有的被安排清洁工岗位,月工资800元;还有的被列入公益劳动务工补贴范围,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典型意义:

  贡献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我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进行司法救助,帮我解决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做的真好,党的司法救助政策真好。”

  “我对这份工作很满意,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进行司法救助,还帮我解决了工作问题,让我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

  “现在我在村子里做街道卫生清洁工作,每个月有了一定的收入,我非常满意。感谢检察院对我进行了司法救助,帮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这些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帮助。”

  ……

  刘某生、李某芹、赵某廷等被救助对象在接受采访时的感激之情表明,安某小等21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作为检察机关协同乡村振兴部门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帮扶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救助质效,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局商讨开展多元救助

  该案中,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决定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诈骗案被害人均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并且年龄普遍偏大、行动不便、书写困难等特殊情况,主动调取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提出予以救助的意见,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检察机关还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将本案救助情况通报乡村振兴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有针对性地落实了贷款补贴、产业政策、救助分红、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从联合回访情况看,被救助人的生活处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从工作质效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河北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理想信念,聚焦职责定位,坚持能动履职,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取得扎实工作业绩。“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与乡村振兴等社会救助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检察力量、传递法治温度。”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康同泽表示。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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