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知识产权警示,未经授权不可随意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冬奥会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等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法对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利等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由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公告的在有效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商标和专利。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在登记注册时和网站、域名、地名等的名称中,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商标和专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盗用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名义,开展募捐、征集赞助、广告宣传等活动。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商标和专利时,应当保护其完整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改变奥林匹克标志、商标和专利的文字、图案等内容,不得丑化和侮辱奥林匹克标志、商标和专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利专有权和价格违法等行为通过12315等进行投诉、举报。各市场主体和个人要守法经营,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严禁以商业目的制售奥林匹克标志、商标和专利的相关商品。
目前,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销售异常火爆,出现了“一墩难求”的情况,一些不法商家侵权生产、私自销售假冒“冰墩墩”“雪容融”,市市场监管局正通过广告监测平台和线上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对冬奥会吉祥物制售行为全面监管,针对抖音、快手等直播商家、微商等已开展重点整治。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查处整改了8起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数起侵权假冒案件,有关当事人已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