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药监局获悉,该局将部署在全省打造首批100家药品安全法治示范药房,积极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打通药品监管服务群众用药安全的“最后一米”。
该项工作由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承办,采取药店主动申报、各市药品监管部门遴选推荐、总队检查验收、省药监局公示挂牌的方式进行。首批在全省遴选100家硬件设施好、人员素质高、经营规模大、质量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零售药店,建设药品安全法治药房,并聘选店长或驻店执业药师为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药店开设药品法律法规宣讲课堂,开展用药安全科普咨询。对验收合格的药店,挂“药品安全法治示范药房”牌匾,并向店长或驻店执业药师颁发“药品法治宣传员”聘书。
药品安全法治示范药房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点多、面广、直接面向大众的优势,能够推动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安全用药意识,实现执法、守法、用法高度契合,助推“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