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案件质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司法温度,2021年9月9日,阜平县检察院对一名刚入学大学生盗窃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永刚主持,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到会参加。
在听证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徐永刚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有关案情。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地列举了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就案件中不起诉情形的适用条件、相关规定及法律意义向参会人员作了阐释,并对案件基本情况和适用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目前即将步入大学,因一时糊涂盗窃他人手机,但情节轻微,到案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又是初犯、偶犯,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希望杨某吸取此次教训,以后遇事不冲动,遵纪守法。
此次听证会召开,取得良好效果。犯罪嫌疑人杨某对自己所犯罪行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称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表示今后将严格遵纪守法,做一名守法公民。
下一步,阜平县检察院将继续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司法公开引领社会公正,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