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丽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2021年7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王丽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
王丽,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1997年10月大学毕业分配到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案管办主任、公诉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2021年5月5日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5岁。
王丽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勤奋忘我工作,自觉拼搏奉献,办理了1000多起案件。在上级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抽查到的她所办案件均以零瑕疵被评为优秀案件,并获通报表扬。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获评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2019年被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中共秦皇岛市委追授为“秦皇岛市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
践行初心使命
生命不息,工作不止
多年来,王丽始终战斗在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一线,一心扑在工作上,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已成常态。听到身边同志发牢骚埋怨人手少任务重加班多,她总是开导说:“与其说那些抱怨的话,不如抓紧办手头的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她冲锋在前,不惧困难,积极乐观迎接挑战。她在工作日志中写道:“艰苦工作就像担子摆在我们面前,就看我们敢不敢承担。”
2019年7月,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将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侦查移送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把具体牵头办案的重任交给了王丽,她毫不犹豫披挂上阵。当专案组第一次与侦查机关会商案情时,大家深刻感受到这是一起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当时已经拘留逮捕了20余人,案情时间跨度长达数年,涉案人员较多且背景复杂,案件事实并未完全查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需要做好定性定罪、固定证据等工作。王丽和同事们逐起核查追查案情,逐人定性定罪,经常是马不停蹄往返于各个办案地点,阅卷、提审、研判、汇报、会商、撰写起诉书,每一个环节都付出了大量心血。最后移交法院时,该案的案卷有厚厚一百多本,摞起来一米多高。那些日子,她经常很晚还要赶回单位,连夜整理汇总一天的工作成效,直到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
在王丽工作日志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活着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正是这种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支撑着她带病坚守在工作岗位。
2020年5月初,专案组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情,领导发现王丽脸色蜡黄,满头大汗,询问她的身体情况,她面带微笑说:“没事,等过几天去查查。” 5月18日从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回来后,为了落实市院相关工作部署,王丽又加班整理材料,分析案情,直到疼痛难忍,无法坚持,才在家人强迫下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根据检查结果,王丽的病情已到了胆管肿瘤晚期,需要马上手术治疗,医院确定了两天后做手术的治疗方案。就在手术前这两天时间,王丽仍坚持让丈夫把她送到单位。她说:“案子月底到期,要尽快把起诉书写出来,等案子起诉后再做手术。”她在单位硬是又坚持工作了两天,直到5月20日半夜昏倒在办公桌前,才不得不进行了手术治疗。
2021年春节前,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王丽就来到单位向领导要求春节后上班,还与领导和同事们探讨了有关疑难案件。她说:“我虽然没有力气像以前一样直接办案了,但是待在大家身边随时讨论疑难问题还可以,只要我还有力气说话,就要为办案出把力。”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到单位。
在整个治病过程中,王丽始终心系办案。在医院住院和居家养病期间,她经常与前来探望的同志们研讨案情、探讨法律适用、研究起诉书制作、讨论涉案款物的处置方案等。她用坚强的毅力和特有方式为这起重大案件的成功办理作出了贡献。同事们流着眼泪说:“她从来没有说起自己的病情,和大家说的就是工作,她的心永远在办案上。”
坚持司法为民
心系百姓,服务群众
王丽自觉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司法办案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优质案件。
2010年6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鲁某等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卢龙县委、县政府对此案非常重视,要求从快从严办理。经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指定,案件交给王丽主办。接案后,王丽发现侦查机关没有调取因为损害商业信誉给企业造成多少损失的相关证据,存在部分证据不固定、证人取证地点不合法等问题。为了夯实固定证据,王丽丢下只有四岁的儿子,先后两次和办案小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赴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的11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炎炎夏日,白天取证,晚上赶路,王丽在山西临汾取证时中暑晕倒了,在附近的诊所输了一瓶液,刚刚缓了过来,她就不顾医生反对和同事劝阻,拔下针头返回了取证现场。用时21天,王丽一行查实、固定证据248份,确定企业损失121万余元。为掌握网络犯罪的特点,堵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王丽还专门到公安部网监局进行了咨询和学习,开拓了办案思路。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和多名辩护律师的唇枪舌剑,王丽冷静思考沉着应对,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尊严。经过1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最终对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此案的成功办理,既有效打击了犯罪,又挽救了刚刚入驻卢龙企业的良好声誉,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司法办案中,取证是工作量大的基础性工作,在人们的印象中取证地点往往是宽敞的办公室、严肃的提审室。为了方便案件当事人,王丽的取证地点却是各种各样,田间地头、警车里、医院里,都是她的取证地。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愿耽误自己干农活,又怕警车去村里不好,王丽就带着助手在公路边给被害人取证做笔录。当时是八月的傍晚,她和同事被蚊子咬了一身红疙瘩。年轻同事不解地问:“总是顾着别人图个啥?”她说:“老乡们生活不容易,咱们累点就累点,能帮他们一点算一点。”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伤情较重无法到检察院做笔录,又不愿让检察官去家里,王丽便带着干警赶到山海关,在闷热的车里给当事人做笔录。年轻同事不理解地问:“明明是一个小案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王丽说:“不要给案子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我们必须慎重,办好案子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人生负责。”
王丽的爱民情怀还表现在扶贫工作中。平时省吃俭用的王丽,每次去帮扶的贫困户家里,都是既帮钱又帮物。有一次,她和同事利用休息日一起去给打扫卫生,该户过意不去坚决不让,她二话不说拿出500元钱交给村干部,让村干部找人帮助该户改善生活环境。她的日记中写着:“扶贫攻坚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必须全力做好。”王丽照顾别人的同时也惦记着自己的家人。她在日记中写道:“工作也得办,家里也不能不管。”不少同事看到过她晚上在办公室边加班工作,边督促上小学的孩子写作业的情景。她每年尽量利用孩子暑假期间安排几天带年迈的老人和孩子外出旅游一次。她曾与同事聊天说:“等退休了给儿子带带孩子。自己的孩子没怎么带,将来有时间了补偿给孩子的孩子。”
坚守法律天平
严格司法,文明办案
检察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神圣职责,身为人民检察官的王丽,在司法办案中敢于较真碰硬,严格司法不枉不纵。
2015年5月,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名年轻检察官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李某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与方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某、方某某及乘车人韩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勘查认定,李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卢龙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二千元。在对该案判决进行审查时,时任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王丽发现该起案件中被害人受伤只有诊断证明书,而诊断证明书记载被害人韩某某腹外伤,胰腺挫裂伤,肾腺血管挫裂伤,大网膜挫裂伤,腹腔内大出血,于2015年3月1日住院手术治疗。王丽敏锐地意识到韩某某的伤情可能构成重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王丽带着年轻检察官再次对被害人韩某某进行询问得知,韩某某于2015年3月16日已对自己的损伤程度做了司法医学鉴定,当时他认为自己与被告人已经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就没有把这份鉴定意见提交给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随后,他们从卢龙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调取了韩某某的司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查明韩某某的损伤程度确实为重伤二级。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卢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对该起案件提出抗诉。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在王丽心中,虽然追诉犯罪是检察官的使命,但是一味打击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有温度的司法,更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王丽在办理马某某盗窃案时,发现该案具有情节轻微、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等多方人员对该案做了公开听证。一些与王丽打过交道的法官、警官、律师、案件当事人,都对王丽有着相同的感受,就是王丽人品端正,为人厚道,在工作中平等待人,不摆架子耍官威,总是态度诚恳地讨论问题;不吃请收受礼物,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令人信服和敬佩。
在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几乎每一位新来的同事,都受到过王丽的倾心业务指导。2016年,秦皇岛市检察机关举行公诉人辩论赛,王丽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加,每天下班后都对3名参赛选手进行业务指导。在她的帮助下,1人获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2人获“优秀公诉人”。2017年,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组织王丽等5名公诉科长去南京参加公诉业务培训,王丽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同事,她期望年轻干警开阔眼界,尽快成长。
她把一生融入检察事业,经受住了苦与乐、得与失、生与死的考验。在人生的最后时光,她不顾病痛奋战在扫黑除恶战场上,为履行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倾尽了全部心血和汗水。在她的指导和帮助下,检察干警们恪尽职守,团结奋战,争先创优,奋勇竞进。2020年,卢龙县人民检察院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