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7日向江西省委、省政府进行督察反馈。督察组认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期待,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组反馈,江西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行动,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2020年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鄱阳湖水质明显改善。同时,江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35项改革举措和经验成果在全国推广。
督察组同时指出,江西省去产能工作不严不实。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没有对问题突出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组织开展排查和淘汰工作。法治意识树得不牢,抽查赣州、吉安、抚州等市6个县发现,均大量存在违规占地和建设现象。
同时,江西省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仍不到位,存在落实负面清单不坚决、工业园区污染管控不严等问题,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实。
督察组指出,江西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省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欠账多。2018年至2020年,南昌市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仅完成总长度的16%;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仅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6.2%,大量污水直排。
此外,督察组指出,江西省一些突出生态问题仍未解决。现场抽查新余、赣州等地13座矿山,均存在虚报整改进度问题,部分矿山甚至未进行任何修复。
督察组强调,江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