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养殖业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
“两年前这里可不是这么干净,有的养猪户把死猪都扔在河里,那臭味顺着风都能飘出十几里地,我们住在附近可遭罪了!后来问题解决了,河里也干净了。”6月3日上午,昌黎县市民赵刚站在清澈的贾河边,想起那段不敢开窗户的日子十分感慨。而死猪乱扔问题的解决,得益于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公益诉讼工作的扎实持续开展。
2019年初,群众反映昌黎县西沙河和贾河河道以及农村田边地头出现大量死猪尸体,气味熏人。昌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我们在现场看到,河道里的死猪尸体经河水长时间浸泡发生鼓胀、腐烂,持续产生的腐烂物随水流漂移扩散,恶臭的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文海说,西沙河和贾河是昌黎县域内两条主要入海河流,与最终入海口距离均在20公里以内,河流水体遭受污染会对近岸海域水质产生严重影响。
调查发现,由于地方政府资金不足,面向养殖户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于2019年年初停止拨付,导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成本增加,许多养殖户选择将病死猪一扔了之。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反复研讨,积极与县政府沟通,向县政府提出依托养殖业保险促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向水务、环保、农业部门以及存在该问题的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0份,督促各单位及时清理,加强巡查。
收到诉前检察建议,昌黎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单位清理病死猪尸体300余具,确定由人保等3家保险公司对全县1189户养殖户共计52万头生猪予以承保签订的猪瘟保险合同已实现全县养殖户100%全覆盖。
据了解,2017年以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其中,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