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社情民意,扩大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和方式。6月1日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伟等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到兴隆县检察院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暨调研工作,并举行授揭牌仪式。
仪式上,陈金霞副主任对兴隆县检察院检察履职能力和机关文化建设给与充分肯定,并向兴隆县检察院授“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她指出,兴隆县检察院作为全省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唯一一个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她强调,立法来源于基层、植根于基层,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生动实践,是法制体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环节,希望兴隆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联系点优势,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努力形成立法和司法的有机结合,在保障人民利益、实现为民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上贡献检察力量。
李伟副主任指出,兴隆县检察院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挂牌,是承德市特别是兴隆县检察院的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兴隆县检察院倍加珍惜、高度重视,按照联系
点职责和上级要求,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地方立法提出好建议,为基层检察工作再添新业绩。他表示,秦皇岛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联系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支持和保障;在立法培训、立法调研、立法论证和征求意见等方面与联系点及时沟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永宝对兴隆县检察院提出了希望,要求县检察院党组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平台,提升检察办案工作水平,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最后兴隆县代检察长刘向禄表示,兴隆县检察院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畅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取得实效。(稿件来源: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