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全过程,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从实际和实效出发,公开听证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度和获得感。
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王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中被害人徐某某现年74岁,以种地为生,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无经济收入,房屋被拆未获得任何赔偿。办案检察官了解这一线索后主动实地调查走访,查看徐某某被毁坏的房屋现状,了解到其目前无固定经济收入,为本村低保户,房屋被拆后借住在亲戚家里,生活困难。承办人主动向其讲解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倾听徐某某的诉求,给予其心灵慰藉和精神寄托。为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办理徐某某司法救助一案。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徐某某作出救助决定。
徐某某司法救助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的一个缩影,是检察机关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将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大局,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的过渡,由“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的过渡,是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同时进行相应创新的重要体现。主动司法救助让被害人感受司法的温情,让他们在遭遇不幸后及时获得社会正能量,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了人文关怀,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