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4月27日电 提前介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51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6件26人,批准逮捕18件18人,不批准逮捕8件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6件49人,提起公诉20件20人,不起诉10件11人;为11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39余万元......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河北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加强线索排查,彻底解决一批“陈年旧案”
专项活动中,河北检察机关通过查询、审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安机关立案登记信息、开展法制宣传、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全省三年来300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行政处罚案件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对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侦查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拖延懈怠侦查等问题的发生,彻底解决了一批涉及农民工人数多、拖欠金额大的陈年旧案。
张家口市张北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犯罪嫌疑人董某自2019年下半年拖欠70名农民工工资41万余元,虽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催缴仍拒不支付。2020年初,张北县公安局对董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但因尚在哺乳期内便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董某畏罪潜逃。该案不仅欠薪时间长,而且人数多、金额大,检察机关发现该线索后,立即成立了由主管副检察长带队的专案组,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引导公安机关制定抓捕方案,加大对董某的网上追逃力度。2021年3月5日,董某被抓获归案。董某到案后虽拒不认罪,但检察机关在前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基础上,短时间内完成了对董某的审查逮捕工作。同时,鉴于目前正值春耕节点,农民急需资金购买种子、农业机械,检察机关向其本人和家属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其深刻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目前其家属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农民工工资。
加强精准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相结合
精准打击犯罪,对恶意欠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服务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企业健康发展。
“为实现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精准打击,河北省检察院建立了提前介入等三项制度。”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一是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二是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上级把关制度。三是建立依法快捕快诉制度。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启动“快速办案通道”,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重点突破等方式进行快捕快诉,办案周期同比缩短一半以上。
专项活动中,廊坊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张某某拖欠522名农民工工资1307万余元,虽经多方协调,但张某某仍拒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霸州市院针对其涉案情节、认罪态度等向法院依法提出了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实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该案对违法侵权者给予了强力警示。
河北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准确把握定罪标准,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防止打击犯罪过度化。专项活动中,对一起案件因证据不足,依法作出存疑不批准逮捕决定,一起案件因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有效避免了矫枉过正和无罪判决案件的发生。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逮捕、起诉的重要因素,其中对16起欠薪主体履行义务完毕,获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
加强矛盾化解,多部门联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劳动监察、检察、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多方联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对此,衡水市检察院与市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成立衡水市建筑领域联合清欠专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驻市住建局共同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研究欠薪问题等。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涉及到农民工弱势群体工资拖欠问题,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由司法部门提供法律帮助,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跟进,此外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密切关注案件定性和走向,依法开展监督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劳动监察等领域综合治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堵塞行业漏洞,对责任主体予以训诫批评教育、督促履行、协调追欠追赃。
既当农民工“护薪人”,又当服务企业“护航员”。唐山迁西县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排查发现,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107名农民工64万余元工资近十年之久,导致工人持续上访。该院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到项目地进行实地查看,在支持农民工依法进行民事诉讼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复工复建提供便利,盘活资金链条。最终促使企业筹措资金于今年春节前夕及时将拖欠工资陆续发放到位。该院针对企业未依规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未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河北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落实好“六稳六保”措施,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朱鹏涛、谷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