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警方视野

母亲违法孩子无人看,民警轮流当“妈妈”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1-4-22 15:46:28

  近日,一名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海港分局北环路派出所里快乐地玩耍着,她的笑声给气氛一向严肃的派出所增加添了许多欢乐。

  2021年4月13日,北环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居民刘某(女,32岁,海港区人)有吸食毒品重大嫌疑。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刘某对其曾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海港分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同时,民警发现刘某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张某无人照看,因刘某非婚生育,孩子的父亲(因贩毒正在监狱服刑)及其家人联系不上,刘某的母亲在外地,身体又多病,明确表示看护不了,孩子的看护成了大问题。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派出所的女同志们轮流担负起看护孩子的任务,给孩子当上了"妈妈”,她们给孩子买来吃的和玩具哄孩子玩,孩子年纪小蹦蹦跳跳比较好动,大家细心照料生怕孩子磕碰到,特别是于丹同志晚上把孩子带回家,像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与此同时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北环路办事处、白塔岭办事处、海港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等部门为孩子办理收养手续。

  4月16日,派出所几经周折与多方协调,市社会福利院同意收养孩子,在当面征求刘某的意见后,民警将孩子送到市慈善医院(福利院的隔离医院)进行收养前的隔离。当孩子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怀抱时,"妈妈”于丹险些掉了眼泪。北环路派出所的大爱之心、崇善为民之举解决了刘某的后顾之忧,真正体现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良好举措。

当面征求刘某意见

送孩子到社会福利院

责编:檀旭涛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查验系统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