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田法官,这种方式真的太好了,为我们异地当事人节约了各项成本,真的谢谢您!” 近日,滦南法院办案法官通过微信,异地完成对案件当事人的情况调查、调解并顺利结案。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及其代理人是天津人,二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山东人。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身处异地,通过电话沟通,经过原被告的认可后,办案法官为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建立微信群,通过群聊的方式释法明理,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各方当事人在微信群中直接沟通,随时浏览聊天记录,最大限度实现调解工作的公开透明,最终促成案件快速成功调解。
这次微信调解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快捷高效地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