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振兴,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一个多渠道、低成本、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以此来弥补乡村振兴所需要的巨大资金缺口。”2月21日,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处二级调研员曹春芳表示。
曹春芳代表表示,应多渠道筹措乡村振兴资金。
资金是乡村发展的重要要素,乡村振兴迫切需要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曹春芳代表认为,应持续增强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增加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把政府掌控的各种公共资源优先投向农业农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曹春芳代表说,应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增速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速度。此外,还要强化专项资金日常监管,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结果应用,及时研判形势、发现问题、督促纠偏整改,落实政策资金监管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在曹春芳代表看来,金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持力量。“应大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曹春芳代表说,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加金融机构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资金来源,完善政府支持的担保体系,引导担保机构秉承保本微利经营原则,调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贷款担保服务。
曹春芳代表表示,应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文化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外,还要建立工商资本下乡促进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大规模进入乡村,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领域,将产业链、价值链延伸至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