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民生、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将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在日常工作的点滴之中,用心用情用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操心事,以实干担当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近期,农民工张某某、王某某等16人因欠薪问题向兴隆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兴隆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及时受理并展开调查。经查:张某某、王某某等16人于2020年4月份至6月份,在被申请人兴隆县华隆市政有限公司承包的兴隆县高铁站从事雨水方沟支模等工作,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张某某、王某某等13人工资每日350元,2020年6月工程结束后,被申请人兴隆县华隆市政有限公司仅仅给付部分工资,截止诉前,被申请人兴隆县华隆市政有限公司仍然拖欠工资39550元,张某某、王某某虽多次催要,但被申请人兴隆县华隆市政有限公司仍然未支付。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沟通,进行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双方当事人阐明了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和解决对策,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在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
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关保障民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该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年来社会弱势群体维权难的现状时有发生,农民工讨薪问题更是屡见不鲜。2021年1月以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包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农民工讨薪案件。下一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涉及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为开创新时代“四个兴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