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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为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立法护行

来源:河北人大  2021-12-20 15:29:12

  日前,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7日,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

  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销售

  为减少隐患、确保安全,《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生产、进口用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二十五公里。电动自行车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得销售。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须登记上牌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当前,电动自行车通行比较混乱,大量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与合标电动自行车外观相似、不易区分,衍生出一系列交通秩序和安全问题。通过登记管理,为合标车和非标车发放不同外观的号牌,可以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分,实现分类管理、规范管理,再通过三年过渡期,稳妥淘汰在用非标电动自行车,逐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同时,通过登记上牌实现人车信息绑定,对于侦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被盗案件及返还财物,防止共享电动自行车过量投放也有很大帮助。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

  自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从行动前的不足20%提高到50%以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1.7%。当前,河北省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还比较低,今年上半年,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75.76%因颅脑损伤致死,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的死亡风险是佩戴者的3.9倍。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骑乘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十分必要。目前,全国已经有20个省和设区市立法强制佩戴安全头盔,事故死亡率下降非常明显。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载人后整体质量更大,交通危险程度更高,因此有必要对载人做出限制性规定。从外省立法情况来看,2018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立法的八个省市中,有七个限载一人,并在被搭载人员年龄方面予以限制。综合考虑到河北省群众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与需求,《条例》作出了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且不限制被搭载人员年龄的规定。

  据悉,《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充电、综合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全面规范。这部法规的制定,标志着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对于全省强化电动自行车的系统治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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