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小区保安人员劝阻,翻越社区围墙到附近购物;委托他人使用PS修图软件将“阴性”检测结果修改为“阳性”后,发布到快手短视频平台;将一份密切接触者初核信息表(包含人员户籍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传发至微信群……1月17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多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连日来,河北石家庄等地正在进行一场全力以赴的疫情防控歼灭战。令人气愤的是,仍有极少数人肆意妄为妨害疫情防控,不断挑战人们的良知和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对这些案例的依法查处,既为疫情防控敲响“警示钟”,更释放出明确的信号: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从本质上看,无论是逃避阻挠抗拒防疫措施还是散布涉疫谣言,无论是泄露涉疫公民个人信息还是伪造核酸检测证明,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等不计后果的“任性”,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要诱因。这些充耳不闻、我行我素的隐患给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和考验。
法者,治之端也。当前,河北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无疑是重要一环。要看到,依法严惩威胁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利益等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迫切需要。也只有坚持“零容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树立各方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以消除民众的疑虑和恐慌,从而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须知,“祸患常积于忽微”。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任何的疏忽和侥幸,任何的无意识和不配合,都是给疫情防控添堵添乱。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多一份自律,多一些清醒,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需要,严格履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每个人都应成为行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