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晋州市人大到市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张欣将检察院近几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了详细的汇报,详细介绍了“检察官进校园”、“家长学校”、“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晋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机制、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实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做到寓教于整个诉讼过程、落实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落实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帮教机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等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与有效惩戒相结合,全面准确适用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成立“晋州市家长学校”、拓展“网上课堂”;微信公众号及心理疏导双举措,保护心理健康,依法“网上办案”,考察帮教不耽误;积极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实行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汇报结束后,人大领导参观了未检办案专区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
人大领导对检察院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察官进校园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晋州市家长学校”、“网上课堂”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关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检察机关再接再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水平。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借助社会力量,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紧密衔接,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专业化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