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
河北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河北省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8月30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深刻认识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重要意义。河北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将全面开学,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最大规模的开学,涉及千家万户。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疫情时有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秋季学期全面开学对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抓实抓细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9月1日安全有序开学,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通知要求,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健康教育和开学前的健康监测,教育引导师生开学前14天尽量避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实行返校前14天体温监测报告制度,每日如实记录个人体温并向学校报告。继续实行健康包联制度,严格落实包联责任人责任。坚持不经批准不得返校原则,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暂不返校。建立“一人一档”返校信息台账,确保返校全程可追溯。
切实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开展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学校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抓实抓好。要摸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底数,做好动员和组织,确保核酸检测无死角、无遗漏。各地要强化核酸检测资源的统筹调配,积极推广使用混采核酸检测技术,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开学前完成全体师生员工核酸检测。
科学精准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坚持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健康和发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课)追踪等措施,对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加大卫生清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频次,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指导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科学佩戴口罩,高校、中小学师生和员工在校期间坚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保持安全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实行校内闭环管理,通过错时错峰等方式解决公共场所人员密度问题,校园内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各单元间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
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格落实校门值守和安全保卫制度,严把校门进入关。认真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校外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任何人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高校和寄宿制各类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过学校批准,返回后即进行核酸检测。走读师生实行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管理,强化家校沟通对接、协同配合,确保走读师生健康管理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地要督促指导学校开学前全方位整治校园环境工作,做到学校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做好测温仪、消毒剂、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卫生和洗漱设施。各地要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完善校园安全保障措施。开学前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要对校车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严把食品进货环节,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标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畅通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开园的必要条件。要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家庭“四方”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教育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人员到位,全力做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