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兴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王立群、冯秀玲和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常委会主任马德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兴隆县人民政府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剑,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布显军,县监委委员石廷辉,相关报告人列席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