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起破产纠纷案件。业主代表向海港区法院送来“保民生保稳定国之策,为人民服务党之魂”的锦旗,以表达对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的衷心感谢!
受疫情影响,金原公司原定2020年6月30日闭店。并于今年4月向我院申请破产,涉及1335套产权式商铺,1285名小业主及众多供应商、商铺租户的利益,社会影响较大。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曹敬东院长任组长的专班,确保妥善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并及时向市中院、区委政法委作出汇报。
市中院胡华军院长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按照“三效统一”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并要求中院民四庭对口给予业务指导。区委政法委也将情况上报市委政法委。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高度重视,就金原公司申请破产事宜多次组织召开由秦皇岛市商务局、秦皇岛市信访局、海港区委政法委、海港区法院、金原公司等参加的协调会。
按照协调会精神,海港区法院迅速制定工作预案,认为简单的一破了之将导致商铺闲置,就业岗位缺失,且存在重大信访隐患。在深入研究分析法律问题的同时,针对金原公司现状提出防范化解风险五条建议。在与业主代表及金原公司的会面沟通中,陈述利害,释法明理,力争达成共识。经过多轮沟通,已有76%的业主与金原公司达成和解,重新签约。现金原公司得以持续经营,正在对外招商,就业岗位得以存续,业主的稳定收益也得到了保障,达到了几方共赢的效果,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