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执行效率,创新执行方法。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运用换位思考法、心里缓和法,用情、理、法化解矛盾,以说服教育为主,警示教育为辅,增强理解与沟通,促使被执行人腾出房屋。
本院在执行秦皇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韩某某、国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二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但二被执行人一直声称没有偿还能力。故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韩某某所有的位于海港区八一里的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但被执行人韩某某始终拒绝腾出房屋。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院未采取强制腾出措施,但执行干警始终保持与二被执行人联系,多次协商、沟通,又经过执行局副局长多次接待及耐心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韩某某终同意搬出房屋。2020年7月28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配合下,被执行人韩某某自动搬出,顺利腾出拍卖房屋,既维护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又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执行标的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