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道交一体化诉前调解团队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困惑双方近三年的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当事人伍某和史某均系在滦南县倴城镇打工人员。2017年10月4日23时20分许,史某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南大街与锦绣路交叉路口时,与南大街自东向西伍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史某、伍某受伤和两车受损。此事故经滦南县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史某、伍某分别承担事故的主次责任。
事故发生后,伍某分别在滦南和唐山医院住院治疗,其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评定为十级伤残。就事故赔偿问题,双方经过对此自行协商、交警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未达成协议,长时间的纠纷耗费了双方很大的精力。
今年6月,伍某就赔偿问题到滦南法院道交一体化诉前调解团队申请调解,要求史某赔偿12万余元。滦南法院道交一体化诉前调解团队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查看案件材料,摸清底数。调解人员了解到,本案虽然是电动车相撞,但造成伍某的经济损失不小,且史某没有保险,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团队工作人员经过研究,制定调解方案,通过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以5万数额和解,史某通过亲属帮助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困惑双方近三年的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类交通事故日渐频发,滦南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搭建道交一体化平台,同时承担人伤和财产损失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前移,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实现了多元化社会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滦南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共受理案件416件,诉前化解96件,调解金额达400余万元,该项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一直处于领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