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实体店优惠幌子卖家电 诈骗钱财被判十个月
彭某在网上经营卖家电的店铺,以有家电实体店并能够以优惠的价格出售家电为幌子,诈骗封某一万六千余元。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彭某初中毕业后便来到石家庄打工至今,由于彭某之前干过家电销售的工作,所以他在某APP上注册了卖家电的店铺,继续从事该项工作。2019年5月份,封某偶然在网上看到了同城彭某经营的店铺,且价格低于实体店铺,便联系彭某购买家电。封某还询问彭某,由于他购买的家电较多,想找个实体店当场挑选当面交易,问他有没有实体店,彭某谎称有实体店铺,将封某带到朋友的实体店中选购家电。封某在店内选购了商品,第二天封某将货款一万六千余元转给彭某,双方约定一个月后送货安装。可是,约定的送货日期到了,封某再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彭某时却找不到人,封某便拿着提货单到实体店内提货,店内工作人员却告诉封某,彭某并不是这家店的员工,货款也没有交到店里,封某这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报了警,2019年12月警方根据线索将彭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其有家电实体店并能够以优惠价格出售家电为名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