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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三道关” 让建议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0-6-5 10:16:30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力,也是代表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代表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督办好代表提出的建议,确保建议“落地有声”,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近年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对建议办理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力促代表建议规范办理、办结落实、办出成效,真正让代表建议“开花结果”,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一、提升代表建议质量,把好“入口关”

  坚持从源头抓起,切实提高代表议案的质量,力促良言变良策。

  一是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培训,围绕“人大代表是什么”“人大代表干什么”“人大代表怎么干”三个方面,系统讲解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和履职要求,明确了议案建议撰写的规范格式和要求。闭会期间广泛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畅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市人大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推动代表深入选区,了解民情民意,引导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提出有深度、有分量的建议。

  二是为有效解决代表所提建议由于时间仓促、标准不同而导致的质量不高等问题,明确常委会代表联系工委专人负责对代表所提建议初稿进行初审,及时指导把关。对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帮助代表进行修改完善;对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或脱离实际的建议,及时向代表反馈说明,在法律宣讲、释疑解惑的基础上劝其撤回或帮其改提其它建议。经过审核把关的议案建议质量明显提升,为下一步的交办、督办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是为增强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制定出台了《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办法》,每年的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人大常委会组织评选,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并作为代表留任的参考依据。激励机制的建立激发了代表多提建议、提好建议的积极性,为提升议案建议质量增添了动力。

  二、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把好“实施关”

  从汇总、交办、督办、落实等环节入手,有效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代表建议全程督办常态化。

  一是为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导致互相推诿、办理不力的问题,对代表所提出的建议进行细致整理、分类,及时与政府办沟通,逐件确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之后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承办单位按照交办会的会议精神和办理工作规定,明确承办负责人、落实承办科室和人员,确保工作责任明晰、办理措施到位,让人大代表建议实现精准交办。

  二是对各承办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到依法办理、规范办理,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在坚持过去行之有交效办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要认真汲取代表建议中所蕴含的基层智慧,让国家机关的公共的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更适应基层实际、更贴近民生需求。

  三是对一般性的代表建议,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办理部门进行业务辅导,指导办理单位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督促落实办理措施。对群众关注、影响较大的重点代表建议,坚持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办重点督办制度,定期上门走访,通过座谈、察看等方式了解办理情况,跟踪督查督办。对于一些特殊建议,邀请提建议的代表一道共同研究办理。形成了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委办分类督办、代表工委统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归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督办工作格局。

  三、紧扣建议办理效果,把好“落实关”

  代表建议办理效果是评价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优化督办机制,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结落实、办出成效。

  一是为杜绝建议办理“答复”即是“办结”的现象,晋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办代表建议。2019年,以代表建议领衔代表为基础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四个代表建议督办小组,对民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代表建议开展了集中视察活动,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日常督办中承诺解决的事项是否得到兑现和落实,对发现未落实到位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逐条解释说明。集中视察活动有效促进了承办部门的落实力度,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建立阳光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效。按照“依法、民主、公开”的工作原则,将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和分包领导在媒体进行公开公示。并对承办单位答复内容、问题解决情况以及代表满意度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推动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确保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是以满意度测评问实效。为了督促承办单位真正以务实举措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制定出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对2019年人代会期间确定的38件代表建议,各代表建议督办小组以日常督办、集中视察和最终办理结果为基础对建议办理情况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标准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投票测评。2019年,对代表建议办理非常满意的8件(21.1%)、满意的26件(68.4%),像“加强公立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做好城区公厕建设民、科学规划设交通设施、延长公交路线、降低公交票价”等很多代表建议在扎实有力的督办下,都得到了办理落实。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心用情扎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让群众的所思所盼落到实处,获得了群众认可,把代表建议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河北省晋州市人大常委会 谷健昭)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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