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就桥西交警大队申请的2起交通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当事人周某、刘某广主动向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这是该院对拒不履行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的首例,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6月8日,桥西法院受理了桥西交警大队提起的2起涉酒驾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案非诉执行申请,合议庭经过依法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于6月11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并及时移交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局立案当天即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周某、刘某名下银行存款,周某、刘某广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缴纳义务。
这两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有力支持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