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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法院率先适用新版《证据规定》审理民事案件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0-5-8 10:10:49

  “我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据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特此保证。”5月6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齐玉华庭长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审理过程中增加了证人出庭作证宣读保证书的重要环节,此案也是该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审理的证人当庭宣读保证书的首案。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实施超过18年的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作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完善了当事人、证人具结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的制裁措施,增加了证人具结时宣读保证书等内容。证人作证具结时宣读保证书比单纯签署保证书更有利于对证人心理形成威慑,对于促进证人如实作证,打击虚假陈述、恶意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具有积极的作用。

  为推动新版“证据规定”落地实施,石家庄桥西法院组织全体法官对照条文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和讨论,力求融会贯通,为该规定顺利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在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中,该院抓住当事人提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契机,率先适用“证据规定”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是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落地的重要实践,对今后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如实陈述、证人如实作证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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