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临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2020年工作安排,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
这次检查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7月底结束,共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整改等四个阶段,采取听取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等方式开展,实行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情况;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制定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开展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等情况;依法打击非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物品等违法行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清理、整顿情况;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特别是建设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场所,加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的水域、区域的管理,开展科学研究的情况;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落实国家规定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制度;加强野生动物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临漳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对这次执法检查提出要求,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教育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单位要加强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务求了解实情,把握问题实质,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法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