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漳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工作方案要求,5月15日上午,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联动监督第四小组组长王国强带领小组成员对县政府清理城中村违法违规建房情况进行调研。临漳县县政府副县长商新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临漳镇、狄邱乡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东前坊表村、后村等清理违法违规地块现场,初步了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清理违法违规建筑方面所做的工作。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主城区清理违法违规建筑总体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王国强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在清理规范低效用地处置、违法违规建房所做的各项工作,并就下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各个层面,使法律法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建立长效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建筑全过程监督,对超容积率建设行为,集中力量对所有正在抢建中的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大规模的强行拆除,对于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超容积率建设的项目从重处罚。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违规建筑行为。要建立执法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追究失职失察行为,对违法违规搭建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及时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利用电子眼,建立电子台账,网络机制的运作效率。三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必须严格查处,坚决予以制止和拆除,对超面积的违法违规建筑按区域标准进行处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令其限期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处罚款和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或该宗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对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重大违法案件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临漳县人大常委会 郝少全 柴 静 张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