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近期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信访工作的实际,威县法院严把“四关”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为“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理性对待信访,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各个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格局,安排、部署并考核;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操作规范,从初信初访抓起,从细节抓起,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息访的机会;建立信访定期排查机制,定期对对容易引发涉诉信访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排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推行分类接访、预约接访、重点接访,提高接访的质量;采取“稳定越级访、分化群体访、制止闹事访”的工作策略,努力化解各类复杂的上访纠纷,避免涉诉过当行为发生;建立与信访部门、维稳综治部门、县委、县政府、政法部门、村居委会、当事人亲友在内的多方联动接访机制,群策群力,为上访者排忧解难,做上访者息诉工作,防过当行为于未然。
第二、认真复查案件,努力减少上访。认真复查每一上访人的案件,必要时可以调卷复查,也可以交叉复查,解决其上访的源头,最终作出书面答复。案件作出最终结论后,上下级各部门解答要相一致。上访的案件穷尽法律程序,作出最终结论后,结论书应该送有关部门备案,以便各级各部门在接待时,对他们提出已复查的问题时,作出相一致的解释和答复。
第三、加强心理疏导,避免上访失控。在对上访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劝导的同时,加强对上访人员的心理疏导。运用心理疏导方法打开上访人的心结,避免行为失控,切实解决非正常上访人的实际困难。对家庭困难的信访当事人,一方面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更切实解决其要求的实际困难,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反馈上访人的思想动态,协助当地政府协调有关具体问题,使其真正从思想上做到息访。
第四、制裁失当行为,震慑违法上访。对涉诉上访人员的过当行为,对依法应予治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的,要依法启动程序,坚决予以制裁,维护司法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非正常上访人员无理取闹,不听劝告者,扰乱正常的社会和办公秩序甚至殴打、谩骂接待人员的行为决不能迁就姑息,对诽谤诬陷、恶意中伤办案人员的恶劣行为,要严肃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