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6+1”联动监督工作,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四个一”督查指导工作法,全力推进各县(市、区)联动监督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支队伍全面负责。组建一支18人的督查指导工作队伍,内设4个包联指导小组,整合督导检查、活动指导、包联指导等工作职责。每个小组明确1名正处级干部任组长,对包联县(市、区)联动监督工作的检查、督导、指导全权负责、全程检查指导;同时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信息传递、协调沟通、情况反馈等日常工作,有力推动督查指导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套方案全程督导。对照省、市人大“6+1”联动监督工作要求,精心制发了《联动监督督查指导工作方案》,细化督查指导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指导不留死角、全程衔接。
“一张清单”全部掌握。根据“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跟踪监督整改和配合省市人大联动监督工作”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以旬为节点对各县(市、区)分阶段制定包联督查指导任务清单,通过一表全部清楚掌握“干了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亮点经验”。
“一次督导”全项到位。根据督查指导任务清单要求,包联小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指导,每次督导 必须对照检查项目、指导项目、收集项目等清单内容进行逐个销账、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提高督查指导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最大限度提高督导效能、减少重复督导、减轻基层负担,有力推动各县(市、区)“6+1”联动监督工作落地落实。
截止目前,沧州市16个各县(市、区)均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成立了代表小组、召开了联动监督动员会、进行了培训,各项工作都按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