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评议办法》,按照2020年度工作安排,3月31日,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武安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局、教育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等六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
评议中,六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近三年来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被评议的六个部门,均被评为“满意”等级,客观地反映了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整体情况。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市政府部分职能部门工作评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被评议部门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这次工作评议,对促进被评议单位改进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