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行政诉讼当事人面临的突出问题。日前,辛集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平等协商,释法明理,实现纠纷化解开门红。
3月12日,辛集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的35个行政单位向辛集法院报备了化解员名单,这标志着辛集市行政案件先行化解、诉前化解平台的正式启动。
行政化解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让立案不再成为难题。登记后,化解中心将把“民告官”转化为“官民协商”,有话好好说,有事先商量。
“将行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指导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平等协商,释法明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辛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付胜连告诉记者:“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中心成立以来,成功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案件,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日前,王某因不服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孟某等颁发房产证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后,辛集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对该行政争议进行了协调化解。4月16日,经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再次组织各方协调化解,王某对自己所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有了新的认识,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遂向辛集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五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化解成功。
谈及此案,原告代理律师郭会卿也颇有感触:“作为本次行政诉讼调解案件原告的代理律师,我觉得行政争议化解诉前调解利民、便民,有助于减轻各方当事人诉讼成本。调解通过探究问题根源寻找正解,是从根本上为百姓着想,帮他们打开心结,化解矛盾。”
通过行政争议“多元调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纠纷解决体系,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
下一步,辛集法院将秉持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架设好群众和行政机关的桥梁,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全面助推辛集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