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建立对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央视新闻客户端3月2日消息,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为此,教育部近日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明确建立对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督导评估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大方面,共17条具体指标和标准。其中,普及普惠水平的3条指标,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2020年全国普及普惠水平提出的总体目标,用于对每个县普及普惠水平的定量考查,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政府保障情况的9条指标和标准,主要着眼于政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包括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监管制度比较完善等。要求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的5条指标和标准,分别是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学保教要求。要求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问责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地区
通知要求,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和各省(区、市)所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占比。同时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国家将省(区、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地区,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