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社会

最新通告!河北3地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2020-3-25 11:56:27

  秦皇岛

  秦皇岛市3月24号晚上发布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十项措施。包括各企业在认真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复工复产,各级防控办和相关部门不审批不备案。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经营,不限制营业时间。各社区、村取消限制人员进出措施,出入人员在测体温、扫码或出示个人健康码后即可通行。全面开放公园、游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空间,不扫码、不测温,在无人员聚集的环境下,可不戴口罩等。

  衡水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和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全市所有小区(村)解除封闭式管理。

  二、各小区(村)禁止设立“硬隔离”措施,取消居民出行次数限制。

  三、所有小区(村)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结合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健康码”可免予纸质登记。对外来人员、快递外卖、家政服务、返回务工人员、租房户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

  四、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

  五、小区(村)应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六、境外返(来)衡人员应自觉向所在社区(村)提前报备,配合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顶格处罚。

  七、本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石家庄

  最新通告:石家庄不再限制人员进出小区!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和农村精准防控疫情工作,全面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企业复产复工复业,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石家庄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社区取消疫情防控出入证,不再限制人员进出小区;各村组禁止设置“硬隔离”措施,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2.所有社区、村组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出行二维码”或“健康通行码”可免于纸质登记。不得设置分时、分段进出限制。

  3.引导小区车辆有序进院、进库规范停放,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核查,禁止因疫情防控原因限制小区车辆进出的过度防控措施。

  4.对返回务工人员、租房住户等加强关怀关爱,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的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该类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为避免因扫码、测体温造成大量人员、车辆聚集的情况,各小区可根据进出人员、车辆情况,适当增加人员和出入口数量。

  6.各社区和村组、物业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定时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7.对小区底商经营户、农村小卖部实施分类管理,支持经营者在做好经营场所防疫消毒的基础上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8.境外归国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和村组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9.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0.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规矩,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纪检、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1.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责编:檀旭涛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