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永清法院出台《永清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县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出十七条举措服务保障全县重点工作,为发展临空经济、建设绿色永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今年永清县28项重点工作任务,找准法院工作与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细化十七条举措,保障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畅通立案渠道。设立专项服务窗口,建立重点工作涉诉“绿色通道”,实行接待、审查、立案等“一站式”服务。强化案件审理。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新民居扫尾、环境污染以及各类传统民事案件的审理,在推进全县重点项目进度的同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深化严打整治。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中的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栽抢种、阻碍施工进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的帮助申请人实现权益,推动工作进展。维护官民和谐。发挥行政审判协调职能,妥善处理临空经济区、京雄高铁、京德高速、荣乌高速等多条连接线改造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官民矛盾。延伸司法服务。建立法官包联企业制度,为外来投资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重点企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积极配合、协助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相关重点工作,结合自身职能提出司法建议。营造营商环境。依法规范各类市场行为,弘扬诚实守信,保护各类经济主体所有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经营安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邱福生 范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