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借助“网上庭审系统”对九起危险驾驶案出庭支持公诉,系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办案中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关系以来,首次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公诉案件,被告人只需要通过手机下载APP,就能在家中参与庭审,实现了“零接触”、“面对面”。
为确保诉讼工作高效进行,庭审前,负责此案的干警反复与犯罪嫌疑人确认对之前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有新的意见,并多次与裕华区法院、犯罪嫌疑人沟通协调关于远程庭审设备状态及庭审重要事项等问题。
通过多方努力协作,该案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等有序开展了此次网上庭审工作,庭审全程视频图像清晰、声音传送流畅,并做到了同步录音录像留档,取得了良好效果。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裕华区检察院已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4件30人,审结一审公诉案件48件49人,其中提请公诉46件47人,不起诉2件2人。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两不误、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