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9点30分,廊坊中院通过网络形式,开庭审理了第一起民事案件。这标志着中院特殊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歩。
这起通过网络开庭系统公开审理的民事二审案件,是由民二庭庭长王章水,与副庭长柴秋芬、和罗丕军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
这起上诉人重庆鑫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三河市宏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上诉人一方代理人在重庆、被上诉人一方代理人在内蒙。双方均在本地参加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均通过网络庭审系统进行了三方视频、核对开庭笔录。
网络开庭,既符合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也免去了当事人的长途奔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达到了与现场开庭一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