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廊坊中院通过网络形式,远程开庭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
该两起民事案件均由民一庭庭长樊清维担任审判长,副庭长盖秀红、审判员韩静威组成合议庭。
在中院信建办的技术支持下,主办人和法官助理圆满完成了两起案件的网络庭审调查任务。
15点开庭的上诉人王某轩与被上诉人王某建之间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分居,分别居住在固安县不同场所,双方均在各自家中参与了法庭调查。
调查过程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均通过网络庭审系统进行了三方视频,有效进行庭审调查程序并及时核对了调查笔录,达到了和现场调查一样的效果。
另,16点30分审理的上诉人贾某与被上诉人廊坊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此前经法官助理刘远鸥与上诉人贾某电话沟通、劝说,上诉人贾某向合议庭表达了愿服从一审判决并就该案申请撤回上诉的意愿,故主办法官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的形式核实了上诉人贾某的身份,对其进行了调查,并向其详细告知了邮寄撤诉申请的地址、联系方式及办理退费所需材料,一并记入笔录入卷。贾某在家中向合议庭递交了撤回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