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干警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发挥懂法知法特有优势,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防控疫情一线,积极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宣讲预防疫情常识,投入到疫情阻击战中。
庚子年大年初一,开发区法院接到区党工委的指令,要求初二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全院全员召之即来,党组书记、院长杜运来在党组会上通报了有关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疫情,要求党组成员分头传达,并负责对所属人员有无发热情况进行摸排。
全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组建了30人的应急分队。全员在线学习有关冠状病毒的医学常识,掌握初步的自我防护手段。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非典期间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计财科及时采购部分口罩、手套、消毒药水和设备。仅仅几小时后,全院人员底数摸清,应急人员也已经严阵以待。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干警走进社区,协助摸排疑似病人,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由于疫情来势汹汹,正赶上春节,个别村居干部人手不足。大年初二,区党工委指令法院抽调人员到东汪镇景家屯村进行入户摸排。
法院立即从应急分队中抽调16名优秀干警,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前往景家屯村。该村位于开发区东部,与南和县接壤,村中有居民1200多户。
法院干警到达后,立即与景家屯村委研究排查方案,将人员分成四组,深入到居民家中,对有无疫区来人、有无同疫区来人接触史、有无发热病人等多项内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详细登记造册。经过一天的摸排,共排查居民220多户,没有发现可疑情况。
排查中,法院干警对居民进行了法治宣传,宣讲《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内容,讲清强制隔离的法律依据,强调不遵守规定可能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教育广大居民配合政府和村委的排查工作,同时要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没事不出门、出门戴口罩。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走进商业网点,宣传价格法,让商家强化法制意识,保持物价稳定。
面对突然到来的疫情,医疗防护用品出现短缺,人民群众防疫用品保障受到影响。
大年初三,法院再接指令,要求联合区工商局,对辖区内所有商店、超市进行拉网式检查,要求商家依法经营,保持物价稳定。
法院立即抽调20名干警与区工商局组成6个督查小组,分赴三个乡镇进行检查。
从大年初三到初九,督查组共对开发区三个乡镇55个村居中正在营业的200多个商店超市进行了检查。
法院干警一边检查,一边对经营者进行法制宣传,耐心讲解有关价格法的基本知识和非典时期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要求广大经营人员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哄抬物价,否则有可能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业主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辖区未发现哄抬物价现象。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走进车站、市场和卫生院等人员集聚较多的地方开展防疫法制宣传,增强广大群众服从检查、不逃避检疫的自觉性。
法院干警还深入到车站、市场和卫生院等人员集聚较多的地方,特别是在各村主要出入口,宣传两高在非典期间出台的司法解释,教育流动人员积极服从政府和防疫部门的检查,自觉报告出行轨迹,发现发热病人或在自身发热时,要及时报告。
六天中,法院干警一边督导检查,一边开展法律宣传,共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有力支持了各乡镇和村居的防控工作,也使广大群众普遍增强了法治意识。
一位村支书感慨地说:“有些事平常是小事,现在就是大事,要不是法院的同志们来宣传这些法律知识,好些人可能稀里糊涂地就进了监狱了”。
在疫情发生之时,邢台开发区法院广大干警始终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当代法院人勇于担当、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